来源:流通发展司 类型:原创
2023-09-20 14:32
【发布文号】商流通函〔2023〕484号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华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老字号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据监测,疫情期间70%以上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保持盈利,2022年,近35%的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突破1000万元的占七成以上,总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关于推动老字号品牌与市场相适应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老字号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建设“老字号数字博物馆”,运用数字化技术保存展示老字号发展史料。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体现行业特色、反映民俗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专题博物馆、展览馆,鼓励向公众免费开放。推动老字号创新产品服务,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创意活动,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文化和独特技艺,创作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作品,延伸老字号品牌价值。鼓励老字号企业联合有关机构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举办文化体验活动,提供定制化服务。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技艺纳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加强老字号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在商务部认定的1128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中,近800家涉及非遗项目,近90家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二、关于维护老字号品牌信誉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中华老字号开展动态管理,因经营问题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或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由住所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予以整改,必要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或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商务部将暂停其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并责令其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被暂停中华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到期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商务部可商相关部门作出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并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的决定。
三、关于创新老字号品牌营销和宣传方式
商务部积极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平台作用,加强老字号展示展销,促进国际交流合作。连续两年在进博会期间举办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打造集品牌展示、文化交流、宣传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窗口。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举办展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积极宣传推广老字号品牌。积极联合中央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报道老字号企业发展历史和创新做法,指导央视拍摄老字号纪录片《欣欣向荣》,组织国际商报在报纸、新媒体、网页等终端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传播,共采访9家老字号企业和20余人次,融媒体平台共发表27篇新闻作品。创新营销推广手段,支持新媒体平台举办“直播探店”等专题活动,运用短视频推介、视频直播等创新手段,发挥引流作用,扩大宣传范围。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支持各地和电商平台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鼓励各地老字号广泛参与,北京、重庆等地还举办了“非遗老字号购物节”等老字号主题展销活动,一批老字号产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与商务部共同支持开展了“中华老字号故宫过大年展”等展示活动,支持老字号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展出,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体验到老字号和非遗的独特魅力。
广电总局组织指导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配合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相关题材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创作播出,如《荣宝斋》等电视纪录片、《神奇的老字号》《造物说:一共分几步》《了不起的中国创造》等网络纪录片,分别从品牌文化、遗产技艺、创新发展等不同角度,阐释老字号品牌生生不息的传承和创新,挖掘中华商业的历史文化之根,引发广大电视观众和网民思考,获得广泛好评。引导抖音、快手等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张一元、五芳斋等老字号,并促进老字号品牌网络销售。
四、关于搭建老字号校企合作平台
商务部积极推动老字号企业壮大人才队伍。会同相关部门引导老字号企业与相关院校开展合作,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院校兼职任教,支持有能力的院校在课程设置中加强相关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吸纳院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引导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各类院校兼职任教,传承老字号企业蕴含的技艺技能和深厚文化底蕴。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老字号企业入选创新团队实质性合作企业,与职业院校在人员互聘、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老字号企业“双元”育人。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支持老字号企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被聘请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委托专业院校面向传承人开展教育培训,涉及厦门漆线雕技艺、景泰蓝制作技艺等多项老字号传统技艺,部分培训课程邀请代表性传承人参与授课,提升了学员的技能艺能,推动了老字号的人才培养和技艺传承。
五、关于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老字号名录部门共享机制,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权、名称权等侵权违法行为。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社会机构搭建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行为,2022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案件4.35万件。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将老字号相关字样纳入企业名称禁限用字词库,规范企业名称申报行为。在全国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极具代表性、亟须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老字号传承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进入“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数据库。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各种形式向老字号企业进行宣传,提高老字号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老字号权利人申请商标注册,特别是为解决部分老字号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问题,支持申请人依法通过注册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方式为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引导、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平台,加快在境外商标注册,积极支持老字号企业境外维权活动。在商标审查、商标异议审理和商标评审中依法支持老字号授权确权,在案件审理中注重保护老字号企业的商标专用权,采取提前审理、并案集中审理和从严使用法律等措施,对涉及恶意抢注知名度较高的老字号的商标,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不予注册或宣告无效,坚决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老字号企业商标声誉等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强化驰名商标全链条保护,目前1128家中华老字号中,891家拥有与老字号名称一致的注册商标,已有超过10%的老字号注册商标被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从审查授权、企业登记、行政执法、外资并购等环节强化驰名商标保护。
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促进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好、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老字号校企合作,指导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用好各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等校企合作载体,校企双元育人,为老字号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促进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发挥老字号行业企业作用,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再优化、教师能力培训再推广、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再扩大,提升专业建设成效和教师教学能力。文化和旅游部将支持项目保护单位积极申报老字号,通过国家非遗保护资金对老字号涉及的传统技艺予以支持,加强技艺保护传承。支持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对老字号进行展示,在“非遗购物节”等活动中突出老字号重点。继续以传统工艺为重点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到高校、职业院校任教,做好技艺传承。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进一步推动中华老字号等中国品牌创新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重点个案和代表性的老字号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主动服务等方式,发挥登记注册作用,服务老字号企业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针对网络环境下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全链条执法机制,增强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全链条打击,为中华老字号等中国品牌营造良好环境。广电总局将继续支持拍摄老字号相关题材纪录片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商务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