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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商流通函(2021)159号),省商务厅2022年继续开展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地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80号)所明确的主要任务,在前期大力培育的基础上,组织本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商品市场积极申报全省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商品市场应按照《关于开展山东省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151号)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可在材料中提供其他体现转型升级成效的典型数据和材料。

三、审核报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市场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择优申报,于2022年9月23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省商务厅(一式八份),PDF版(加盖公章)另发公务邮箱。

四、名单确定。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核实,按程序确定并公布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名单。

联系人:韩晓晨

电 话:0531-51763383

邮 箱:scjscadmin@shandong.cn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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