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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工作简报第35期——重庆市中小平台启动城区载货汽车绿色通行政务服务

搞活主城区商品流通 破解物流运输瓶颈

——重庆市中小平台启动城区载货汽车绿色通行政务服务

 

面对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日益拥堵的矛盾,重庆市交管部门施行核发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主城区交通运输。为尽可能帮助物流运输企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重庆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主城区载货汽车绿色通行证”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该工作主要通过966536呼叫热线接转办理,呼叫中心3人,前台服务大厅2人负责该项工作,为主城货车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材料初审和提交工作。

重庆中小平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召开绿色通行证办理工作业务培训会,通过对《关于对主城区载货汽车实施通行证管理的通告》和《市商委办理绿色通行证所需材料及流程》等政策文件的组织学习,详细讲解商贸流通行业绿色通行证办理对象、申报材料细则和服务规范、办理程序,明确了呼叫中心和服务大厅的业务分工和服务对接、工作协调等。

需要办理“主城区载货汽车绿色通行证”的用户,可统一通过呼叫热线966536进行办理。服务平台将一对一地开展业务受理咨询,引导用户填表,指导用户到服务平台大厅递取件等工作。服务平台要求工作人员热情相迎,周到服务,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和开展政务服务。整个审批工作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以确保绿色通行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该项工作作为重庆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承接的首个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展示了市商委深化改革、整合资源、转变职能、服务用户的新变化,服务平台将认真完成,做到优质服务,推动“主城区载货汽车绿色通行证”审批工作圆满完成。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大

 

2015年3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指出,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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